伦理要求
《上海精神医学》遵守出版伦理委员杂志编辑行为守则和最佳实践准则,并且希望向杂志提交稿件的作者熟悉并且按照生物医学期刊的统一要求中指定的伦理要求操作提交给杂志的所有稿件的第一作者根据该要求在文章发表之前必须完成作者遵守声明。这些要求如下表述并附有相关文件链接。
1. 人类受试者研究
人类受试者研究必须遵循赫尔辛基宣言中陈述的守则些守则规定人类无论何时被应用于科学研究必须由一个研究伦理委员会或者赞助单位的伦理委员会(IRB)批准。作者必须投稿时必须提交IRB比准的书面文件。当研究的特定部分不能被确定是否遵守赫尔辛基守则,作者将会被要求提供针对研究中那些部分的IRB明确批准。
研究的所有参与者必须给出书面同意书,自愿的参加该研究。如果参与者是未成年,无行为能力,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提供书面同意书,研究者必须获得父母,合法监护人或者家属同意书。但是,作为美国心理协会的心理学家伦理守则和行为准则,当一项研究使用匿名调查问卷并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参与者的书面同意书不是必须的。
研究者应该在研究前,研究中,研究后努力解决参与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并且回答他们提出的关于研究的提问。当开展一项研究,研究者的职责在于告知参与者:a)这项研究的目的和持续时间;b)将如何保持收集的信息的机密性;c)该研究的结果将如何应用;d)该研究中可能包含的任何潜在危险,包括但不限於身体、心理或者情感上的不适和痛苦;e)该项研究的参与者潜在的利益,包括经济上的或其他补偿;f)如果有问题将联系谁
被录音、录像、拍照或者在病例报告中描述的参与者必须被告知该录音的目的和这些资料如何被应用。所有参与者必须给书面同意书允许发表个人资料。如果参与者会被辨认出,就需要在发表之前给他们提供一份稿件的复印件,并且告知这些信息是否可以上网和打印。当参与者对即将发表的资料提出条件(例如去掉可能危害到患者的隐私),作者必须告知编辑部这些情况。
关于更多人类受试者研究的伦理要求,作者应该参考生物医学杂志投稿统一要求的第二部分E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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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动物试验研究
《上海精神医学》要求使用动物研究的文章第一作者证明该研究符合所有地方和国家关于使用动物做研究的法律和标准,并且遵从国际实验室动物科学理事会伦理审查和培训指导的统一协调中规定的动物实验应用的伦理守则。使用动物研究的稿件第一作者应该在投稿时提交一份签名的动物在研究中使用的作者声明的复印件。
3. 出版物伦理规范
《上海精神医学》有道德责任出版阴性结果的研究,所以我们鼓励作者投递关于重要问题的认真研究的稿件,无论该研究结果是否有统计学意义的显著性。
所有署名的作者必须对他们的稿件内容承担伦理责任。当投稿给上海精神医学,所有作者必须签署著述声明,证明该稿件是所列作者的原始工作,文章内容不包含错误的或者具有误导性的数据并且没有伪造或抄袭。作者们必须证实稿件内容以前没有被发表过,并且目前也没有被别的杂志审议中。
《上海精神医学》严肃对待学术不诚实行为,并且任何这方面违反或者涉嫌违反的将根据出版伦理委员会建议的守则处理。(COPE).
4. 著述声明
只有对研究工作做出大量学术贡献的人才能被列为作者。学术贡献包括研究构想和设计的大量参与,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解释,或者稿件的撰写和编辑。所有署名作者应该在投稿到上海精神医学前阅读并且确认稿件的最后版本。署名作者的人数一般六人以内。“研究小组”的代表当然可以是作者,但请勿以“研究小组”的形式出现,其他成员可在“致谢”部分列出。作者的顺序和通讯作者需要在提交稿件时确定,并且投稿后不能更改。本杂志可以偶尔接受两个第一作者或者两个通讯作者,但是需要在给编辑的投稿说明信中说明原因。我们将不接受两个以上的第一作者或两个以上的通讯作者。所有署名作者必须分别递交一份作者声明.
5. 利益冲突
为了对投稿做出明确确定,《上海精神医学》编辑部需要每一份投稿的作者提供潜在所有利益冲突的信息。稿件的每一位署名作者需要在我们的作者声明中列出所有可能的利益冲突,即使作者认定特定关系或者安排不会构成利益冲突。《上海精神医学》编辑如果认为利益冲突的信息对作者评判发表的文章很重要,他们将会发布该信息。
利益冲突可以是任何关系上的,财务上的或者个人的,会使研究结果、解释或者报告受到影响或者偏移。这些包含但不限於直接的财政支持;研发基金的间接支持;劳务费或差旅费;作为一个被该研究结果影响的机构顾问或成员;有家属从研究结果中获益或者是被该研究影响的机构组织顾问或成员。利益冲突也会由于人际关系,学院竞争,学术派别产生。
6. 资金和赞助商的作用
如果在稿件或者在编写的稿件中报告原始研究是由一个或多个赞助商支持,标题、赞助商的数量、以及提供资金或者财力支持开展,分析或者撰写文章的机构应该在稿件中指明。在研究的设计,执行和分析中,以及文章的编写赞助商的作用也需要在稿件中加以解释。